【鬓边|程商】故梦未央(续剧版结局,HE)(六)

(六)

  

  几人随着程凤台一起进了办公楼一层的会议室。程凤台让工作人员准备了一些茶水糕点,然后对着王春年郑重道:“王叔,您的身手,我已经见识了,确实是一位难得的人才。但若要在我这里工作,对于员工的背景我须得知根知底,所以有些事我必须得问清楚。”

  

  “程二爷但说无妨。”

  

  “那我就冒昧问了。”程凤台看了看他的右臂,“您这手,到底是怎么伤的?当年离开梨园行,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?”

  

  他问的也正是商细蕊最想问的问题。商细蕊紧盯着王春年,只见后者释然地笑了笑:“都是些陈年旧事,不过,也没什么不能对人说的。”

  

  王春年饮了一口茶:“我七岁进的戏班,十三岁第一次登台,在戏台子上唱了二十多年,上至达官贵人,下至市井百姓,什么样的座儿都见过,也受过不少彩头。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了,却没想到,直到三十好几了,才遇到一位了真正的知己。”

  

  其余几人互相看了一眼,继续听王春年说下去。

  

  “他叫卫昭。我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十一年前南京的戏台上。当时他虽然穿着便装,但那举手投足、和眉眼间的英气,很容易让人看出是名军人。”

  

  “十一年前……”程凤台轻声嘀咕了一下,“莫非……是北伐军?”

  

  王春年点点头:“不错,当时北伐军刚占领南京没多久。庆祥班正在那里跑码头,演的正好是商老板也看过的那出‘伐子都’。他一连来了七日,每天都会送上一些彩头。也不往台上丢,直接让人送到后台。当然了,与富商巨贾的座儿们相比,他的彩头并没有多贵重,只是每次附着的纸条,倒是有些意思。”

  

  “纸条?”商细蕊好奇。

  

  “纸条上写的是对当天演出的评价,有时是‘落地之时,脚步可再多收半寸’;有时是‘那老生的气口须得再磨练磨练’;有时就是一个‘好’字。”

  

  “听上去,倒也是个懂戏之人啊。”

  

  “不错,我瞧着那些纸条有趣,便在一日下台之后,让人将卫兄请了过来。本打算只是客套寒暄几句,没想到却促膝长谈了一夜。卫兄那时便说,我于梨园一行虽有天分,但却难以获得登峰造极的成就。”

  

  听闻此评价,商细蕊不禁讶异:“为什么呀?”

  

  “因为,卫兄从我的戏里瞧出了我的为人。他说我功夫练得刻苦踏实不假,但在台上能花七分力就绝不花九分,唱的又是拿手的老戏居多,可见我对这行没有那股钻劲儿,不够痴,成就自然也有限。”王春年看着颇感惊讶的商细蕊笑道,“卫兄那番话,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。我自打入行起,便只把唱戏当成糊口的技能,凡事但求一个稳字,只要票房不砸,座儿们捧场,得过且过,便是足够。从来也没想过自己想要在这行做到什么地步。因此刚才商老板将我与侯老板比较,实在是抬举了。光是那股子拼劲和心性,我与侯老板就无法相提并论呐。”

  

  商细蕊垂眸道:“王叔您这么好的本事,只是拿来糊口,未免太可惜了。”

  

  “商老板只看过我一场戏,有此感叹也是正常。甚至很多听了我十几年戏的老戏迷们,都不曾瞧出来过。但卫兄看了那几天,便一语道出我的问题,足以见得,他懂的不光是我的戏,还是我这个人。”

  

  王春年最后一句话的声音轻了下去,商细蕊的心头却是一震。他看向程凤台,发现后者也正在看着他。

  

  “从那之后,我与卫兄的往来就变得频繁。”王春年没注意到旁人,继续说道,“他只要一有时间就来听我的戏,每次我也必要与他畅谈一番。他说生于这乱世,人总得有点盼头,这日子才能过下去。于他而言,是胜利的希望;于我而言,也许就是唱戏。不过,他不知道的是,我与他虽然相识的时日不长,但这份知己相交的情谊,在我心中,早已比唱戏重了。”

  

  商细蕊紧攥着自己的袖口,不知在想些什么,半晌才问道:“那后来呢?”

  

  王春年的表情这才变得凝重,叹了一口气道:“我与他相识的一年后……卫兄去了济南。”

  

  此言一出,座上其余三人皆吃了一惊,毕竟十年前的那桩惨案太过有名。

  

  程凤台不由问道:“莫非……您口中的那位卫兄,被卷入了‘济南惨案’?”

  

  王春年点点头:“卫兄虽然不是交涉署的人,但惨案发生后,作为当时的驻军,他在抵抗日军的过程中受了重伤。我当时正在济南附近办事,接到消息便急忙赶了过去。可惜卫兄已回天乏术,他临终前将妻女托付于我,要我尽量确保她们的安全,我答应后,卫兄便去了……”

  

  即便已经过去十年,说到此处王春年还是有些哽咽,他调整了一下情绪,才继续说道:“那时情况紧急,日军在济南城内大肆搜捕、屠杀平民,我费了不少力气才将卫兄的妻女送出城,不过手却在那时受了伤。自那之后,戏是不能唱了,完成卫兄的遗愿便成了我活着唯一的盼头。嫂子上个月也走了,唯剩卫兄的女儿卫馨兰跟我逃到了香港。如今馨兰快要十四岁,正是求学的年纪,跟着我一个大男人终究不方便。我听说香港有寄宿制的女子学堂,只是学费不菲,我的那点积蓄根本不够,这才想到收入高些的地方打听打听。”

  

  整个故事杜七听得聚精会神,直到王春年说完他才开口:“这样算起来,你跟他认识也才不过一年时间,就搭上了自己的一辈子,值么?”

  

  王春年笑笑:“君子当一诺千金。我们在戏台子上唱了那么多的忠孝节义,到了自己身上,总得落实了才叫人信服。何况知己相交不在年深,我与卫兄这一场相识,早胜过旁人几十年的情分。能为他信守承诺,我从不后悔。”

  

  “好!说得好!”杜七发自肺腑地喝了一声彩。

  

  商细蕊却在此时忽然说道:“是啊,士为知己者死容易,但要为知己者生,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。”

  

  程凤台正在替王春年斟茶,听到商细蕊这句话手不禁一抖,差点将茶水撒出来。直觉让他感到商细蕊的这句话中有什么特别的意味。他急忙看向商细蕊,却见后者并未看着他,看上去似乎只是一句普通的感叹而非意有所指。

  

  就在程凤台怀疑自己是否太多心的时候,王春年朝他问道:“程二爷,不知现在我是否已经满足您这儿的要求了?”

  

  “啊……哦,是的。”程凤台只得将注意力重新转回来,“王叔,您的情况我已经都了解了,签约的事没有问题。不过我需要一天时间准备具体的合同,这样吧,如果您有什么急用,今天可以到财务部先支些钱……”

  

  他话还没说完,就被王春年抬手制止:“多谢二爷的好意,不过无功不受禄,等明天签了正式的合同,我再按正常流程支取薪水便可。”

  

  “好吧。那王叔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个午饭?”

  

  “不了,我答应了馨兰丫头回去吃饭的。”王春年朝着众人拱了拱手,“今日多谢诸位,明日再来叨扰。”

  

  说罢,他便转身离去。望着他消失在大门的背影,杜七自言自语道:“好啊,我写了那么多的侠客小说,今儿算是见着一活的了。”

  

  程凤台笑笑:“那七少爷是不是有写剧本的灵感了?”

  

  杜七不屑地撇了他一眼,伸手一揽商细蕊的肩膀:“蕊哥都在这儿了,还用你说?便宜你个奸商了!”

  

  “可你现在还有报社要管,不会忙不过来么?”

  

  “报社嘛,马上有人可以接手,到时候我就继续安心写稿就行。”

  

  “马上有人接手?”程凤台疑惑,“什么意思?”

  

  杜七一甩头,装作漫不经心道:“哦,对,跟你们报个信儿,我早上收到了薛千山的信,他说,他可能再过几天就会来香港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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